| ※服務規章 |
| |
〔全國貨運流通聯合資訊網〕簡稱〔全國貨運聯網〕致力於提供物超所值的資訊服務平台並以優質卓越的服務予貨運流通產業大眾,階段性的輔助物流、搬家及貨運業者,在貨品車輛的流通調配運用上更具經濟效益及增加公司企業乃至家庭個人,在尋求運送服務時有更充份的承運資訊可供選擇,以求最佳成本之服務。為達此一目標,〔全國貨運聯網〕必需充分的保障每一位客戶的權益及隱私,同時我們也必須兼顧系統的安全管控因此訂定服務規章,並構成使用者與〔全國貨運聯網〕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以共同遵循。
使用者申請加入〔全國貨運聯網〕成為會員時應該詳細閱讀下列服務規章,使用者完成申請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全國貨運聯網〕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同意本服務規章的所有約定:
|
| ※服務聲明 |
|
一.本聯網限貨物運輸業的營業車輛使用,加入為商務會員。
二.自用車非法營業、違規營業者,不得加入本聯網為會員,違反者逕行
刪除禁止登錄。
|
|
壹.
|
申請加入會員
|
|
|
在申請註冊過程中你可以自行選擇使用者帳號和密碼,但是對於所取得的使用者帳號和密碼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不應將帳號及密碼透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對於所有使用該組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所進行的一切行為,都視為申請使用該帳號及密碼之會員的行為,並由該會員負責。
如果你發現或懷疑這個使用者名稱和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請你必須立即通知〔全國貨運聯網〕的網站管理者。
使用者公司底個人資料有變更、或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的時候,可以隨時在〔全國貨運聯網〕網站中自行或要求更正,包括要求停止寄發相關通知或電子郵件訊息。
|
|
貳.
|
會員徵信免責聲明
|
|
|
〔全國貨運聯網〕本階段僅為 託運/承運 資訊流之提供及媒合功能,尚未提供供需雙方會員之徵信服務,因此會員間之交易或業務行為會員需自行徵信及承擔一切責任,本聯網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
|
參.
|
系統中斷或故障
|
|
|
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因專線線路或網路設備等發生障礙延遲或中斷,以致通訊錯誤、資料喪失或損害時,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唯乙方應善盡處理及改善資訊傳輸品質之服務誠意。
|
|
肆.
|
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
|
|
你必須遵守相關法令規範,除對於經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所進行的任何行為負責,你必須同意不從事以下的行為:
- 登錄或儲存任何誹謗、詐欺、煽動、猥褻、色情、賭博或其他違反法令之資料。
- 登錄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 上載或儲存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
- 在未經授權下進入本系統或是與本系統相關的網路、或冒用他人帳號。
- 妨礙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全國貨運聯網〕服務。
|
|
伍.
|
權利歸屬
|
|
|
〔全國貨運聯網〕服務僅提供相關網頁空間及系統功能供使用者使用,使用者不因此而取得〔全國貨運聯網〕或〔全國貨運聯網〕相關商標、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授權。
〔全國貨運聯網〕所提供的所有網頁設計、功能介面、URL、商標或標識、電腦程式、資料庫等,其商標、著作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資料所有權等,均屬於〔全國貨運聯網〕所有。
|
|
陸.
|
服務終止
|
|
如果你違反了本服務規章,本公司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提供服務之權利。
如果你在〔全國貨運聯網〕上所上載或儲存的資料,有違反法令、違反本使用條款、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本聯網保留隨時直接加以移動或刪除之權利。
如果你對〔全國貨運聯網〕服務不滿意或是想中止這項服務,可直接與〔全國貨運聯網〕客服人員聯絡。對於付費會員,你亦可於付費服務到期後,不再繳納服務費用即可,系統會自動偵測並停止提供該帳號相關之權限服務,另本公司不必對你所儲存的資料負保管之責,也不負責將資料備份或轉寄給你。
|
|
柒.
|
修改使用條款權利
|
|
|
本聯網保留隨時修改〔全國貨運聯網〕服務規章的權利,修改後的〔全國貨運聯網〕服務規章將公佈在〔全國貨運聯網〕網站上之相關網頁,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
|
|
捌.
|
隱私權政策
|
|
|
〔全國貨運聯網〕係只提供一資訊平台服務,供使用者得於本服務中自行建立屬於個人的文字資料,並於該網路空間依個人喜好自行上傳刊載各類資料、圖片及訊息。所有資料、圖片及訊息,都是由使用者自行提供、上載、或發布,由系統自動上線,〔全國貨運聯網〕無法過濾或審查其資料、圖片及訊息。因此,使用者對於其所刊載之資料、圖片及訊息,應擔保其並無合法性、真實性及正確性之爭議,〔全國貨運聯網〕亦不對使用者之行為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諾或擔保。
本系統會保護每一位使用者的隱私,包刮你的申請帳號、公司個人資料、或所儲存的網頁資訊,除了可能涉及違法、侵權、或違反使用條款、或經本人同意以外,本系統不得任意監視、修改或關閉。
在下列的情況下,本系統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你的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確實證明之第三人:
-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 為保護〔全國貨運聯網〕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對於使用者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若於登錄或傳輸過程中遭他人截取、或系統遭第三人侵入竊取、偽造、或變造該等資料,〔全國貨運聯網〕不負任何責任。
|
|
玖.
|
法令依據及管轄權
|
|
|
本使用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
因本使用條款所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
|
|
|
|
|
|
|
|